父母起诉22岁女儿拒养2岁弟弟胜诉

奇闻趣事 2023-07-05 15:21www.facebook-novi.com奇闻趣事
        近日,全国普法办公室的一条消息引起了热议。据@中国普法,一对靠低保生活的夫妻,生完二胎几年之后,因为两人的身体和经济情况,没有能力将孩子养好,于是便想让自己22岁的大女儿来养,女儿则对此表示强烈反对,夫妻俩因为此事把自己的亲生女儿告上法庭。最终法院判父母胜诉,大女儿作为姐姐要扶养弟弟。对于这个结果,网友们表示吃惊,并纷纷为女孩感到同情:
律师解释
律师表示:我很同情姐姐的遭遇,她才22岁还很年轻。但是她已经成年了,根据我们国家的婚姻法和即将生效的《民法典》的规定,如果父母对于孩子没有抚养能力,这种情况下,兄弟姐妹是有抚养义务的。那么对于这个只有两岁的孩子来讲,姐姐的抚养义务是不可以拒绝的。
兄姐对弟妹承担扶养义务的条件有三个:
(1)兄、姐要有负担能力,如果兄、姐自身生活难以维系,或者仅仅是能够保障自己的基本生活需要,那么他们对弟、妹就不负有法定的扶养义务;
(2)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扶养,如果父母有能力扶养,兄、姐对弟、妹就不负有法定的扶养义务;
(3)弟、妹尚未成年,如果弟、妹已经年满十八周岁,即使是不能自食其力,兄、姐也没有扶养义务。
        另外,由于该案细节模糊,随后有网友质疑该案真实性。风视频联系到上述点评该案的律师杨满玉。她表示:该案并非本人经办,并未看到相关判决书,暂时无法核实该案真实性。但针对事件中提及的:父母无力抚养孩子时,兄姐是否要承担抚养义务?@北京盈科-曹晓静律师 也认为:满足一定条件,兄姐对弟妹必须承担抚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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