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宇案5年后真相

全球新闻 2022-12-19 14:23www.facebook-novi.com美国总统
彭宇案是现在老人摔倒了究竟该不该扶的问题首例案件,彭宇案5年后真相才水落石出,主要是因为当时的法官和二审和解协议的问题。真相竟是彭宇当年真的撞了老太太,这是双方都承认的事实,只是后来和解协议上写两人不得再对媒体透露相关案情,才引发舆论误会。
一、彭宇案事件真相
2006年11月20日9时30分左右,64岁的退休职工徐寿兰在南京水西门广场公交站跑向一辆乘客较少的公交车,与26岁的小伙子彭宇在不经意间发生相撞。急于转车的彭宇随即将摔倒在地的徐寿兰扶起,并与后来赶到的徐寿兰家人一起将她送往医院治疗,其间还代付了200元医药费。
之后,徐寿兰指认撞人者是彭宇,徐寿兰告到法院索赔13万多元。彭宇表示无辜。5年后他本人说,当天早晨3辆公交车同时靠站,老太要去赶第3辆车,而自己从第2辆车的后门下来。“一下车,我就看到一位老太跌倒在地,赶忙去扶她了,不一会儿,另一位中年男子也看到了,也主动过来扶老太。
老太不停地说谢谢,后来大家一起将她送到医院。”彭宇继续说,接下来,事情就来了个180度大转弯,老太及其家属一口就咬定自己是“肇事者”。2007年9月4日下午4点半,南京市鼓楼区法院一审宣判,法院认为彭宇案双方均无过错。按照公平的原则,当事人对受害人的损失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因此,判决彭宇给付受害人损失的40%,共45876.6元。当天,老太徐寿兰的代理律师表示:对判决事实感到满意,但40%的赔偿比预期要少,而彭宇则表示不服此判决。外界舆论也表示,彭宇好心扶人反倒被诬告,好人没好报等一些负面影响。
二、彭宇案5年后真相曝光
在南京中院二审即将开庭之际,彭宇与徐寿兰达成庭前和解协议,其主要内容是:彭宇一次性补偿徐寿兰1万元,双方均不得在媒体上就本案披露相关信息和发表相关言论,双方撤诉后不再执行鼓楼区法院的一审民事判决。
判定“彭宇案”的关键事实是“二人是否相撞”,但恰是在这个最重要的关节点上,警方丢失了事发时对双方的询问笔录,缺少了原始的直接证据支撑,其判决结果因此受到舆论质疑。因此,旁听公开审理的一些媒体也逐渐形成了“彭宇是做好事被诬陷”的一边倒倾向。
法官在一审判决中对原、被告相撞事实认定的一些推理分析,偏离了主流价值观,引发舆论哗然和公众批评,导致社会舆论普遍不认同一审判决结果。从南京中院在一审判决后查找到的当事双方报警记录上,可以看到原、被告在事发当日分别向警方陈述事实时,均表示与对方发生了碰撞。
在和解协议中增设了“双方均不得在媒体(电视、电台、报纸、刊物、网络等)上就本案披露相关信息和发表相关言论”的保密条款。从而使“彭宇案”的真相未能及时让公众知晓,经数年发酵,逐步演化为社会“道德滑坡”的“反面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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